
2025年3月31日,肖某通过12315平台举报某公司生产销售黄焖鸡佐料宣称“百年口味,传统口味”系虚假宣传。2025年4月11日,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5年6月1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在2025年我省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被评为优秀等次。一是用好投诉举报平台,准确判定处理。本案属于典型的由投诉举报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的案例,发挥了12315平台在社会共治中的关键作用,平台接收到海量投诉举报线索,但并非所有线索都会产生直接启动行政处罚的效果。本案中,执法人员敏锐地从举报线索中判定可能存在违法行为,迅速锁定证据,为后续的立案查处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证据充分,事实清楚。行政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现场笔录、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询问笔录,收集违法事实确认书、自愿认错认罚承诺书、产品召回整改报告等十二组证据,证据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印证,当事人对上述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无异议。三是法律适用准确,科学裁量处罚。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仅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和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还对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进行了充分说理,通过综合考量案发后某公司能配合调查、如实陈述其违法事实、在要求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履行了违法产品召回义务,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明显社会影响,社会危害性较小,无应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节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决定对某公司虚假商业宣传的行为予以减轻处罚。四是回应社会关切,执法效果良好。本案来源于投诉举报,处理结果直接回应了社会关切。
本案的依法适当处理充分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鼓励和保护了消费者参与市场监督的积极性,展示了行政执法与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为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新格局提供了优秀范本。同时,向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出了明确信号,任何关于成分、工艺的宣传都必须实事求是、有据可依,决不能为牟利而欺骗消费者。执法机关迅速、有力的处置,不仅惩治了违法者,更维护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部门的信任感和满意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